第7章 第三章:捕猎者(上)_云中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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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第三章:捕猎者(上)

  梦里不知红尘事,衾尚温、人如故,依依欢语似昨日。

  感觉到有一只手正推搡着我的肩膀,我伸手拂开,他又来,我索性一把抓住,贴在面颊上,蹭了蹭,轻声呓语:“星湖,别挠我,让我再睡会儿……”

  忽觉鼻子被人捏住,呼吸不得,我挣扎几下,清醒过来,睁开了眼。刘恕蹲在我旁边,一只手还捏着我的鼻子,淡淡地开口道:“再不起来山鸡就飞了。”

  我甩开他的手,捂住鼻子,嗔目相视,斥道:“不许捏我鼻子,捏扁了就不好看了!”说着坐了起来:“山鸡?哪里有山鸡?”

  刘恕不徐不疾地道:“此地向东有平地,其间生有浆果,野鸡多在清晨或傍晚外出觅食,此时去守着,或有所获。盐和酒怕是无法可想,至于你说的‘孜然’,‘孜然’是何物?”

  我听得一阵呆愣:昨日我同他说话时,他不理不睬,原来我说过的话,一字一句,他都已记在心里、放在心上。

  我咧开嘴灿然一笑,眼冒星光:“哇,你真的可以捉到山鸡吗?”

  “不妨一试。”刘恕掂了掂手里的弓,“尚不知是否堪用。”

  我看到他手里握着一张小巧的弓和几只木箭,又惊又喜,不禁雀跃:“已经做好啦?快给我看看!”

  刘恕把弓给我,我拿在手里,左看右看,其实我不懂弓,看不出什么名堂,只是觉得有趣,轻轻拉住弓弦一弹,奇道:“这是用什么做的?还挺有弹性。”

  “兔皮。”

  我大感新奇:“兔皮居然还能这样用!”

  “兔皮韧性不足,只合轻弓一用。若论制弦,牛皮方是上佳之选。”

  我赞道:“没想到你还挺专业的嘛!”

  刘恕斜睨了我一眼,径自转身向洞外走去:“快走罢。”我赶忙跟了上去。

 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,就到了刘恕所说的地方。那里果然是一片平地,植被矮小,平铺于地,间或点缀着一些不知其名的野生浆果。

  彼时天仍未亮,四野寂寂。

  我搓了搓冻得发麻的手指,放眼环顾,道:“向良,这里有山鸡吗?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?”

  刘恕低头用石子打磨着箭头:“莫急。”

  我等了一会儿,仍不见他有所动作,便偏过头看向他,见他一副沉静模样,如岳如渊,心念微动,轻声道:“向良,其实你也没说错,关于我自己的来历,我的确是想不起来了……”又忙补充道:“但脑子可没坏,没有半点神志不清!”

  刘恕头也未抬,冷冷淡淡地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

  我认真又期待地问道:“你会说梁语、又会说吴语,肯定见识多广,除了口音,你还能从我身上看出什么端倪吗?”

  刘恕睃了我一眼,莫名其妙地问了句:“你可是削过头发?”

  我不解其意,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垂坠于腰间的长发,迷茫地问:“你指的是……自出生以来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我好笑地道:“肯定剪过呀!不然早拖到地上了!”

  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损之毁之,是为不孝,知礼门户,当不为之。似你这般削过发的女子,或出身武学之家,为练武便宜而削发,或出身乡里农户,为劳作农事而削发。”

  我闻言推测道:“我不会武功,那我很可能是个乡下农妇,对吗?”

  刘恕默不作答。

  我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,琢磨道:“会不会是人贩子从乡下拐了我,还把我头打坏了,企图把我卖到梁国去,却被我逃出生天,逃到了祁山?”

  “人贩子?”刘恕微微蹙眉,思索片刻,露出了然之色,摇了摇头,“只有官府可以发配奴隶,私自买卖奴隶之行,放诸列国皆是重罪。这‘人贩子’须有通天本事,方能打通吴、越、周、楚、晋、梁诸国的关隘边防,躲过层层严查,千里迢迢将你倒卖至此。他若有此等能耐,你孤立无援,又如何能逃脱?”

  我暗暗点头,他又道:“何况你十指纤纤,能断文识字,岂是寻常村妇?”

  我奇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识字?”

  刘恕目光瞥过玉龙剑:“你道出过此剑之名,自是能看懂剑上铭文。”

  “你这个人真是观察入微。”我不禁汗颜,赧然道,“但剑上的字,我只是连蒙带猜勉强能认出几个而已,认不全。对了,你看看这个。”我摸出那片绣着我名字的布条给他:“这种字符我辨认起来十分轻松,几乎不用过脑子,这是哪个国家的文字?”

  刘恕接过布条看了又看,眉头紧蹙:“这文字甚是奇怪,我竟不识。”他不容置喙地下了结论:“这绝非九大国中任何一国的文字。”

  “啊?”我大吃一惊,紧张地道,“你再看看,是不是吴国或者越国的字?”

  刘恕摇头道:“玉龙剑上所书,即是吴越之地通用文字。”

  我思绪登时大乱,如困迷宫,恓恓惶惶,不知所措:“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到底是什么?”

  刘恕见状,温言宽慰道:“除九大国外,亦有许多小国有自己的文字,我未能全识。这布条虽残破,但也可见织法精密、质地轻薄,当自有流派,可以索证。”他将布条还给我:“此事可缓缓图之,不必急于一时。”

  我被他一句话点醒,惭愧地道:“你说得对。对不起,我自己的事理不顺,却冲你发脾气。”

  刘恕未作声,忽扬起脖颈,望向天宇。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见天上一只大鸟振翅翱翔、掠风盘旋。

  “那是只老鹰吗?”

  刘恕望了那大鸟片刻,道:“是只黑鸢,身长在一尺六寸至一尺八寸之间。”他一面说着,一面用手摩挲箭头,大有跃跃欲试之态。

  我小声问道:“你该不会是想‘弯弓射大雕’吧?”虽然射老鹰很威风,但我对烤山鸡更感兴趣!

  “此箭不足以击穿黑鸢皮肉,伤不了它,除非射其双目。”

  我倒抽一口冷气:“你开玩笑的吧?老鹰飞得那么高、那么快,要想射中它都很难,何况射它的眼睛?咱们还是打山鸡好了……”

  “不想吃烤黑鸢么?”

  我老实地回答:“更想吃烤山鸡。”

  “山鸡何在?”

  我放眼望去,仍不见草地中有何动静,摇了摇头:“没看到。”

  刘恕气定神闲地道:“无妨,它会帮我们找到。”

  我正要说话,刘恕“嘘”了一声,示意我缄口。

  俄顷风起,满地野草起伏不定,那只老鹰突然俯冲直下。

  刘恕虚着眼,屏息凝神,紧紧盯着草丛,有条不紊地握住弓弝,抬臂、弯弓、搭箭、张弦,凝而不发,静待时机。

  老鹰越飞越低,速度快得惊人,我紧张得心脏突突乱跳。

  “嗖”的一声,一支箭破风而出,疾如流星,我甚至都没看清楚,便听得草丛中传来一声哀鸣。

  那只老鹰发现形势不对便欲掉头飞走,说时迟那时快,“嗖”的又是一箭,正中鹰眼!

  原野中乍然响起一声刺耳凄唳,直听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、背脊汗毛竖立。

  又是“嗖”的一声,第三支箭疾射而出,射中老鹰另一只眼睛,那只老鹰在空中扑棱着翅膀,挣扎了几下,便坠落于地。

  三箭之间几无间隙,一切变故发生于转瞬之间。

  直到刘恕捡了猎物回来,我的脑筋才转过弯来。

  原来他早已发现了狩猎的老鹰,又借老鹰的行动,确定了潜藏在草丛里的山鸡的方位,于是按兵不动,静观老鹰与山鸡博弈,等待一举击杀的时机。待老鹰俯冲而下去势已疾,来不及掉头时,方以迅雷之势,连射三箭。第一箭射中了山鸡,第二箭和第三箭射中了老鹰。

  好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太精彩了!

  再看向刘恕时,一腔崇拜之情,化作两眼炽热红心,想收都收不住,所谓矜持,想来已在瓜哇国安息。

  回山洞的路上,我追在刘恕身后,笑脸相贴,不吝盛赞:“向良,你刚刚实在是太帅了!真没想到你的箭术水平这么高超,简直就是‘在世后羿’!”

  刘恕以手抚额,叹了口气:“你已说了三遍。”

  我讶然:“才三遍?三遍怎么够?起码得说个十七八遍!再来——”

  刘恕闻言,再叹口气,道:“数年前,我在北方草原待过些时日,草原男儿生活在马背上,骑马、射箭、摔跤乃是吃饭看家的本事。善射之人多如牛毛,高手云集,我这等箭术,与他们相比,委实算不得高明。”

  “你不但有本事,还不骄矜自满,这份虚怀若谷的气量,更值得人敬佩呀!”我觉得自己溜须拍马的技能值着实不低,说起这番话来舌头顺溜得很,脸不红心不跳,竟然还颇显出诚挚之意。

  刘恕略低了眸子,目光扫过我:“何故如此殷勤?”

  我拍了拍心口:“崇敬之情,出自真心。”继而直言恳求道:“向良,你教我射箭吧!”射箭这项本事,既能防身,又能捕食,如果能拜刘恕这样的高手为师,习练箭术,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。

  刘恕未置可否,目视前方,踏步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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